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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仪器设备损失说明与处理意见材料的内容要求

发布者: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6-04-27

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,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意识,落实学校有关规定,现就需要提交的仪器设备损失说明与处理意见材料的具体内容,要求如下:

一、损坏(残损)或丢失仪器设备基本情况

基本信息、仪器编号、使用年限及情况、目前状态、保管人。

二、损坏(残损)或丢失原因

使用不慎损坏、或人为故意损坏、或不可抗拒因素损坏;

使用不慎残损、或人为故意残损、或不可抗拒因素残损;

保管不慎丢失、或人为故意丢弃、或不可抗拒因素丢失。

(后附相关证明、鉴定材料)

三、责任人情况及认识

责任人基本情况、认识与态度。

四、使用单位处理意见

责任认定意见、处理建议、工作改进措施与具体承诺。

五、手续履行事宜

材料须损坏(残损)或丢失仪器设备保管人,单位仪器设备管理员及仪器设备管理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公章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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