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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术成果单位署名的通知

发布者:科研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14-05-05

校内各单位:

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学术成果单位署名,提高学校国际学术影响力,便于学校单位及个人学术成果评价基础数据库建设和管理工作,对学校教师发表成果署名规范如下:

1.各单位及个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中,涉及学校名称,应统一规范为:中文为“吉林大学”,英文为Jilin University”,英文简写为Jilin Univ”;

2.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,明确本单位的中文英文全称、英文简称,并请于59下班前将电子版报发展规划处。

联系人:王殿钧电话:85168706

E-mailwangdianjun_324@jlu.edu.cn

请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学术管理,规范使用学校和各单位的名称及简称,并做好对教师、学生的宣传和普及工作。

发展规划处

科学技术处

社会科学处

201454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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